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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宅将评定等级

1999-06-02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1日讯(记者莫春)商品住宅的质量优劣与价格没有关系,消费者对商品住宅质量好坏的获取渠道只限于开发商天花乱坠的广告宣传,从7月1日起,这种状况将有根本改变。建设部今天出台了《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它有利于规范商品住宅销售行为,使之按质论价,优质优价。

商品住宅性能认定,是按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商品住宅性能评定方法和标准及统一规定的认定程序,经评审委员会进行技术审查和认定委员会确认,并获得认定证书和认定标志,以证明该商品住宅的性能等级。等级划分由低至高依次为1A、2A、3A级,这标志着我国商品住宅认定制度的正式确定。负责此项工作的建设部住宅产业化办公室主任聂梅生认为,住宅已经成为一种商品,需要在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建立一种商品住宅进行全面准确综合的评价尺度,即由公正的第三方认定、分等定级。这种带有政府性质的评定等级对于消费者来说,给予了可供选择的依据。对于开发商来说,评定等级不仅是开发商用来扩大售房的“金字招牌”,更是要求开发商在住宅开发建设前就做好市场定位工作,从规划设计就定准达到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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